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之时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副产氢产业协同示范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绍兴洁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副产氢产业协同示范项目(一期)(氢气管线)。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干线,两条支干线,六条支线,包括圆锦-龙盛干线、j9真人游戏第一品牌支干线、闰土支干线、禾裕盛支线、苏泊尔支线、东海支线、瑞亨支线、吉泰支线、新和成、长贵支线,以及管线配套的里程桩、转角桩、警示牌等。干线及凤登支干线设计管径DN200,闰土支干线DN150,支线DN50,设计压力2.5Mpa,线路总长度31.4km,输气规模2.9×108m3/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线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有:白云家园、白云宾馆;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区域的虞北水网,包括谢盖河、北塘河、中心河、横六河等河流;无生态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占地范围内临时用地性质主要为园区道路及绿化带等,占地范围内自然植被较少,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生态造成较大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场地洒水、密闭围挡和实施喷雾降尘系统,施工现场布置雾炮机除尘,四周围墙设置喷淋系统除尘;管道沿线土石方采用密目网遮盖并且定期洒水。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3)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设备冲洗、洒水抑尘、绿化等,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厕所和公厕收集处理。项目废水落实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
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产生影响。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如挖掘机、电焊机、运输车辆等,其强度在83~96dB(A)之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采用一定量的大、中型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因此,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及周围敏感点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固废影响
本项目各项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处理处置。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检修过程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处理处置。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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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 |
项目 |
措施 |
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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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 |
废水 |
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设备冲洗、洒水抑尘、绿化等; 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厕所和公厕收集处理。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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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施工场地洒水、密闭围挡和实施喷雾降尘系统,施工现场布置雾炮机除尘,四周围墙设置喷淋系统除尘;管道沿线土石方采用密目网遮盖并且定期洒水;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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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①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在必要时对高噪设备设置简易的隔声屏。 ③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远离敏感点;在临近敏感点处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尽可能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④尽可能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应在该项目建设指挥部设立下属的环保管理处,会同第三方环境监理单位协调、处理施工期噪声污染等各类环境问题可能引起的周边居民投诉,并积极解决问题。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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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本项目各项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民用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与当地居民垃圾一同送往当地环卫系统处置;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或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废油渣、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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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的水平,加强检验手段;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进行水压试验,排除存在于焊缝和母材的缺陷,增加管道的安全性;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并进行强有力的施工监理。 |
降低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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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
固废 |
管道实施检修和防腐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或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补漆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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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定期巡检;设置气体泄漏检测器、截止阀等;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设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降低环境风险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施工期间会对当地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具有暂时性,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建设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文明施工,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项目管道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3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级机构
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2幢1702
联系人:谭工 电话:
3、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绍兴洁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十一路90号20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
八、项目全文公示时间及地点
项目正式报批稿完成后,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项目环评全本将在公开网站上进行审批前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洁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27日